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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从共享单车看互联网商业模式 许永硕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邢远    时间: 2017-3-12 12:53
标题: 从共享单车看互联网商业模式 许永硕

最近共享单车成为一个热点话题,在各个群都引起争论,在很多微信群中,看到关于共享单车争论的话题,感觉共享单车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,说一下我的看法。

我的观点:共享单车作为互联网改变传统行业,一定是为市民出行创造了很大的价值,但几个共享单车项目的估值却是高于实际的价值。

共享单车是否创造价值?其实只要算两个比例:

1、骑自行车出行的比例;

2、家里自行车使用时间,与空闲时间的比例。

家里有自行车的比例高,说明存在骑车的需求,而很多家里自行车大部分时间是不用的,这说明共享单车就有价值。

自行车属于个人,利用率很低;而自行车属于共有服务机构,可以提高自行车的利用率;所以共享单车一定是创造价值的。

共享单车是互联网改变传统商业的一个应用。而互联网行业的一个主要方式是:利用互联网提升信息通讯效率,快速形成规模效应,利用规模效应创造价值。

可以看到,规模效应可以降低成本,而规模效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可以创造更大的价值:

1、如果形成资金的规模效应,这个价值是巨大的。如果投资5万元钱,这个投资很难获得很高比例的收益,但如果管理100亿规模的基金,很容易就获得很好的收益。所以形成资金的规模效应,这个互联网项目可以盈利。

2、如果形成数据的规模效应,价值也是巨大的。

3、如果形成入口的规模效应,价值也是巨大的。

从共享单车的模式上看,首先共享单车的成本很低(虽然有人宣称其成本很高,但实际上共享单车的成本应该在100元以内)。而如果一辆单车,能带来5个用户,每个用户押金100元,如果再预付100元,那么一辆车投入100元,带来5*(100+100)的资金汇聚效果的话,那么这个互联网的生意就可以带来资金的聚合效应,是可以做的。

而共享单车一定会带来数据和入口的规模效应,这个不去衡量,所以共享单车是有价值的。

互联网行业还有一个特点:天然垄断。所以互联网行业,如果形成规模效应,就要成为第一或者第二。行业内有个说法,第一第二的打架,受伤的是小三。所以共享单车,已经形成了摩拜和OfO两个很大的企业,再出第三个大企业的可能性不大。

所以我是看好摩拜和ofo的,但我认为这两家企业的估值过高。但投资这两家企业应该不是但从现金的角度盈利,比如自行车企业,或者计划生产自行车的企业,投资就是值得的。共享单车,暂时还没有颠覆出行行业,但一定是颠覆了自行车生产行业,而投资共享单车,获得了很多自行车的生产订单,就是成功的投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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